3.志愿卡分本、专科两大栏,本科设一个第一志愿、一个参考志愿和两个服从志愿;专科设一个第一志愿、一个参考志愿、一个服从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。
报考高起本的考生,可单报本科,也可兼报专科,兼报专科的考生,如本科未被录取,在参加专科录取时,以语、数、外三科总成绩作为专科录取总成绩,其专科所报第一志愿与报考高起专考生一样按第一志愿对待。
专升本考生只在本科栏填报,高起专考生只在专科栏填报。
考生所报志愿和专业必须与考试科类相一致,不能跨科类报考。专升本文史、外语、中医类在报考时为同一科类代码,录取时分别划线。
(三)正式办理报名手续
1.考生将填涂好的各种报名表(卡)交回报名点并交验下列证件:
(1)居民身份证(现役军人凭《军官证》或《士兵证》)。
(2)报考专升本者,交验专科毕业证书(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班学生交验学籍证明)原件和复印件。
(3)报考高中起点升本、专科者要交验高中毕业证书(或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)或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。
(4)符合报考成人高校免试生条件的考生(不含成人中专推荐的免试生)应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高中毕业证书(专升本考生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),由县区报市成人招办审核并在照顾对象登记表中签字,加盖公章。
(5)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(除年龄在25周岁以上和贫困县考生外),要交验有关证书(或有关文件)原件和复印件,由县区报市成人招办审核并在照顾对象登记表中签字,加盖公章。报名结束后,不再办理照顾加分手续。
2.各报名点在接收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做好审核工作。核对各种表(卡)填涂是否符合要求,考生所报的志愿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,认真审核考生填涂是否规范。各报名点应现场组织读卡,并将报名卡、志愿卡内容打印出信息单供考生核实。报名者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由本人签名认可,签名认可的信息单由报名点留存备查。报名者要对签名认可的信息单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考生电话、地址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有关学校。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3.经以上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方可正式办理报名手续。办理完各种手续后,复印件由承办人签名存档,原件退还考生本人。
四、考试科目和时间
(一)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。两门公共课为政治、英语,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(见专升本考试时间表)。
(二)高起专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。其中数学分文、理科两种试卷;外语只开考英语,不开考其他语种。报考高起本的考生,在高起专三门统考科目基础上,理科类增加“物理、化学综合”(简称理化),文科类考生增加“历史、地理综合” (简称史地)。
(三)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,招生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。如需加试,招生学校应在招生简章中注明,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。加试的具体事宜由考生直接和本人所报第一志愿的学校联系。
(四)所有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50分。高中起点升本、专科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,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。
实行主、客观分卷考试的科目,在当年考试前确定。
考生进入主、客观分卷考试的考场时,除带好自己的答题用具外,还应带2B铅笔、橡皮、小刀和垫纸板。
(五)考试时间: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日期为每年10月份的第三个双休日,200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日期为10月15、16两日。统考科目时间安排见下表:
1.专升本考试时间表
科 类 |
科类 代码 |
10月15日(星期六) |
10月16日(星期日) |
9:00~11:30 |
14:30~17:00 |
9:00~11:30 |
文史、外语、中医类 |
11 |
政治 |
英语 |
大学语文 |
艺术类 |
12 |
政治 |
英语 |
艺术概论 |
理工类 |
13 |
政治 |
英语 |
高等数学(一) |
经济管理类 |
14 |
政治 |
英语 |
高等数学(二) |
法学类 |
15 |
政治 |
英语 |
民法 |
教育学类(含教育类、体育教育类) |
16 |
政治 |
英语 |
教育理论 |
农学类 |
17 |
政治 |
英语 |
生态学基础 |
医学类 |
18 |
政治 |
英语 |
医学综合 |